國際 IFRA 認證是什麼?
IFRA 的全名是 International Fragrance Association (國際日用香料香精協會,簡稱IFRA),成立於1973年,總部位於比利時的布魯塞爾。
有關香料香精使用限制的 IFRA 標準是基於 Reserch Institute for Fragrance Materials(香精材料研究所 ,簡稱 RIFM) 專家小組的安全評估,並由 IFRA 科學委員會發布執行。
香精材料研究所 (RIFM) 是一家獨立的國際安全機構,成立於1966年,也專注於香精材料的安全使用。
RIFM 的香水安全專家小組獨立運作。RIFM 的香精安全專家小組由皮膚科醫生、病理學家、毒理學家和環境科學家組成,對香精成分的現有科學數據進行評估。目前已經實施了超過一千三百種香精原料的實驗。
對於每項成分的研究數據都會公布在專業期刊。並與相關的研究機構、大學合作,分批對日用香精安全進行試驗和評估。
每年都會針對所有含香味產品(例如保養品、香水)中的不同化學物質做研究、實驗,並將他們的發現記錄上傳。
根據這些評估,IFRA 制定了實踐準則,其中包括關於在產品中安全使用香精材料的科學建議與使用標準。
根據 IFRA 的數據,其成員公司目前供應全球 90% 的香水市場。而事實上,就算不屬於IFRA組織成員的公司,也希望他們的原料符合IFRA標準。
IFRA規定了香精中哪些香料原料是安全的,制定了一系列準則,規定了一些日用香料屬於禁用、限用範圍。所以符合IFRA標準的香精,是市場上公認符合安全要求的高標準香精原料。
當符合規格的GMP工廠要出口產品到歐盟時,IFRA 的相關文件通常在研發階段就是必備的,以確保整體產品的穩定性與安全性。
對個人或品牌來說,香味屬於美的產業中之一環,但如同我們之前在《天然香精 3 大特性,不一定比合成香精好?》提到,當做成產品時,美麗已經是其次,安全才是第一。
國際 IFRA 認證標準一:EU歐盟法規
EU歐盟法規是指EU Regulation 1223/2009(化妝品法規條例)。
此條例旨在針對歐盟成員國的化妝品安全規範簡化程序和簡化術語,從而減少行政管理負擔和歧義。
此外,它還加強了某些化妝品監管框架的要素,例如作為市場品質控管,以確保對人類健康的高水平保護。
IFRA 之所以和歐盟法規有很強的連結,是因為投放到歐盟市場的任何化妝品都必須符合歐盟法規 1223/ 2009(化妝品法規)的規定。
與 IFRA 行為守則一樣,化妝品法規中有關香料成分的規定也得到科學支持。將成分納入法規附件的提案可能來自工業界或國家主管當局,且是有強制效力的。因此,大部分的安全性規範是與歐盟法規一致的。
根據歐盟化妝品法規,某些精油成分是被禁止的。包括土木香精油 ( Inula helenium L.)、無花果葉油( Ficus carica L.) 和木香根油 ( Saussurea lappa Clarke) ,等等。所有這些成分也被 IFRA 行為準則禁止。
國際 IFRA 認證標準二:應用部位
IFRA 業務規範定期進行修訂,以包括新的或修訂的使用限制。
前一次的第 48 次修訂於 2015 年發布,目前最新則是2018年第 49 次修訂。 修訂發布後,通常需要一段時間的調整才能完全遵守,以允許行業實施變更。
IFRA 認證會針對不同產品應用在人體上的部位進行檢測,另如皮膚、口唇或是接觸口腔黏膜的漱口水等。
IFRA之所以重視香精原料所應用的部位,因為不同器官對於香氣原料分子的敏感程度不同,因此訂出了使用標準。
人體的不同部位對於一些分子的承受程度不一,一般皮膚具有角質層,耐受度較高。而臉部,嘴唇等肌膚又更為敏感,比例必須管制更嚴格。
國際 IFRA 認證標準三:添加比例
添加比例是指針對上述12種不同應用範圍的產品之中,香精原料可以使用的比例上限,一旦超過這個比例,就有可能造成敏感或不適。
對於不論是個人或企業品牌來說,建議大家用香都要使用「安全的」原料,並且要「安全的」使用,透過有認證的香氛原料,並且依據使用規範的指引,確保顧客都可以安心應用。
歐盟在審核產品是相當嚴格的,因此提供您符合規範的香氣原料來做搭配選擇,並佐證相關文件,讓客戶的產品出口流程更順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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